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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是大肚婆)

三更半夜,來發一篇前年剛生完小孩時,心情不好寫的文(但內文是綜合很多社會現象寫的,並不代表個人經驗喔!),哈!

前年,生了小孩請了勞保所給予的產假之後,開始了在家跟我爸媽一同帶寶寶及擠母奶的日子。一邊照顧的同時突然開始思考起,在勞保裡,或者是許多政策與措施,仍然是對女性有所不公。

 

就舉勞保的例子來看,產假表面上看來,似乎是提供產婦在生產完後能夠有一段時間好好坐月子及休養,但殊不知,除了許多貴婦媽媽能夠拱手把寶寶交給其它人帶及待在高級坐月子中心裡享受五星級飯店的生活之外,大部份的母親在生產完開始,就直接面臨著身體可能還尚未復原,就得開始依政府政策親餵母乳,甚至還強制要求許多大醫院必須執行母嬰同室,如果母親沒有母乳,除非寶寶體重掉的太快,否則不能吃配方奶。對於剛經歷完生產痛苦的母親來說,這樣的煎熬有多少人能懂?提出這種政策的官員懂不懂?況且並不是第一天沒有母乳就代表以後都沒有母乳,讓剛生完小孩的母親休息個幾天,精神體力都稍微恢復後再開始餵食母乳我不相信對寶寶的影響會很大。讓母親在生完的頭幾天就處於緊張狀態難道就能逼母乳源源不絕地跑出來嗎?如果這樣才算有母愛,那也太沉重了一點。

 

而如果是職業婦女且有哺餵母乳者就會開始想著,上班後如何儲存母乳?會不會和現在的工作內容有所衝突,例如:屬於外勤單位的該如何儲存母乳?勞基法內雖明文有規定,公司一天需提供兩次,每次各30分鐘的哺乳時間,需算在工時裡,但有多少公司有能力提供哺乳室?跟客戶談case談到一半是否能先行告退去哺乳?這些其實都是很現實的問題,所以為什麼國人餵母乳的平均值大概都是2個月,因為產假是56天,銷假上班後回去還可以再撐個幾天,接下來要公司完全配合母親的哺乳時間簡直是不太可能,因此政府單位有什麼好呼籲及強調餵母乳好處的資格?說服母親沒有用,說服雇主才是最有力的。

 

除此之外,哄抱小孩的辛苦也和餵食母奶不相上下,做母親的,從產假開始學習照顧,但做父親的因為白天還要上班,所以最多只有晚上才有時間一同照顧,可是由於白天上班也很累,所以有些爸爸可能連小孩半夜在哭都聽不到,而媽媽的生理機制卻迫使她,只要寶寶有一點聲音,神經就會有反應。但等到母親也上班了之後呢?所以做為爸爸的真的應該要多幫忙一點,因為你老婆也在賺錢。

 

有些更辛苦的,還得煩惱如何在婆家和娘家之間針對坐月子和未來帶孫的模式做出選擇,而如果選擇前者,就得好好思考如何和婆婆好好相處,因為曾聽過很多例子,媳婦和婆婆對於帶小孩或坐月子期間該吃些什麼的意見相左,導致很多衝突,結果剛生完小孩,情緒還不穩定的母親就得了產後憂鬱症,結果大家還認為她很神經質

 

所以我有時不禁在想,是否也能讓做爸爸的除了陪產假之外,再多請個幾天,和媽媽一同體會整天照顧小孩、餵奶及和婆婆相處的過程,親自體驗一下請產假其實並不是真正在休假玩樂,也並不會比上班要來的輕鬆,也藉此讓爸爸也一同習慣照顧小寶寶,免得56天過後,媽媽很習慣照顧的方式,而當爸爸一抱小孩就會哭時就馬上換手給媽媽。

 

不過我很慶幸的是,我爸媽和老公對於照顧小孩都比我還在行,只是即使如此,我都已經覺得這兩個月的產假很疲累,那更何況是面臨到上述情況的媽媽呢?平時連生理痛都不太能忍受的我,果然在剖腹生了一個小孩後就不敢再生了,想到要整個過程再重新來一遍,我就覺得自己已經年紀大了,我的母愛也只夠給一個小孩。不要跟我說什麼有小孩是甜蜜的負擔,對我來說,有一個是,但再多,我其實已經不太能想像我能有多少力氣來照顧。小孩有一天會長大,會有她自己的生活,而我,也不會是那種要圍著小孩團團轉的母親,我也會,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我跟小孩,都將是獨立的個體。

 

最近很多地方或車站都開設了哺乳室,但據統計,以台北巿為例,住院期間的總母乳哺育率為96%,但產後一個月就掉到60%,產後兩個月就掉到23%,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只要仔細想想,哺乳室數量的缺乏,就跟女生廁所一樣,永遠是供不應求,難道連哺乳都得排隊嗎?捷運廣告裡還張貼著大大的看板寫著已在許多站設有溫馨哺乳室,但事實上也大概只有四個站,像是台北車站、動物園站等,所以也就是說,如果我的小孩剛好在士林站要吃奶時,我要不就是到廁所去,要不就是抱著嚎啕大哭的寶寶坐回到台北車站餵奶,那也剛好那時哺乳室是有位子的。對於我這種奶量不算太多的媽媽來說,哺乳室的缺乏影響倒不大,我就算去逛個一下午的街,也不至於脹的太嚴重,但對於很多全母乳的媽媽來說,挺著脹奶的不舒服,再抱著有份量而哭不停的寶寶找尋哺乳室真的是件很辛苦的事。沒有辦法設定這麼多哺乳室,就不要一直叫母親餵母乳,難不成要叫媽媽和寶寶一直關在家裡嗎?

 

除了產假之外,我覺得兩性工作平等法內將生理假併入病假計算也是件令人匪夷所思的規定,女生的生理期一個月一次,如果計算的沒錯,應該要有十二天的生理假,結果反而請了生理假之後,病假就沒得請。女性要嘛就是懷孕,要嘛就是在更年期來到之間每個月得多忍受一天生理痛的感覺,這是自然的生理現象,卻被當作是生病列入病假,難得女生就活該倒楣一年得多痛個幾天,超過法律規定的天數還得被扣半薪。制定政策者難道不知道有月事來才有懷孕的可能嗎?還在那裡呼喚大家多生小孩,連月事來的痛苦都不讓女生好好休息,誰相信生小孩後能獲得國家良好政策的照顧呢?

 

這只是我個人想抒發的不平之語啦!但最後還是不免要抱怨一下,生一胎給兩萬或補助上幼稚園其實都不怎麼吸引人的,還是得靠夫婦兩人自己多賺點錢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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